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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行动计划(2019—2020年)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8-22 】

各区委、区政府,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行动计划(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天津市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行动计划(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关于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厅﹝2019﹞2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全域科普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高质量实现2020年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工作体系,确保到2020年末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6%,力争超过18%,居于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根据我市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一)各领域科普品牌行动

1.任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大力推进全域科普工作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积极开展科普工作,打造科普活动品牌。2019年各领域全面开展科普活动,2020年各有关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形成1个以上水平高、特色强、影响大的科普品牌。

2.措施

——制定本领域全域科普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和单位明确2019年至2020年科普工作任务。市科技局牵头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对我市“大力推进全域科普,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做出总体安排,2020年纳入我市“十四五”规划。(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等部门和单位)

——大力培育各领域特色科普品牌活动。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市红十字会组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技能培训,开展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宣传教育。市体育局促进全民健身,提升《科学健身大讲堂》系列讲座、《科学健身一点通》电视栏目等品牌。市水务局用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天津节水科技馆等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科普品牌,增强市民科学用水、文明用水、节约用水的意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发挥大型展会的科普作用,结合世界智能大会等重大活动,普及推广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重点科技领域知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世界城市日、地球日、土地日、海洋日、世界动植物日、航海日、爱鸟周、候鸟迁徙季节等重要时段,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宜居城市、海洋生态、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规划知识,增强全社会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和能力。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自然和人文景观、公共文化场所、旅游设施等建设、管理和维护中融入科普内容,各场馆经常性举办科普活动。市城市管理委紧密结合实施民心工程和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特别是解决“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利用等难点问题,开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宣传;做好市容市貌、夜景灯光、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环卫清扫、垃圾分类、燃气供热、道桥管理等科技知识的普及;拓展公园服务功能,加强园内科普阵地建设,让群众在游园休闲中感受科技氛围,在活动中体验科技的力量。市教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全面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以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学风道德宣讲等为抓手,弘扬科学家精神,围绕著名科学家、学科(专业)带头人打造科普品牌。市市场监管委通过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通报和特殊用品宣传教育,增强消费者质量意识、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世界环境日、大学生志愿者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等品牌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安全教育日等打造科普活动品牌,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等科普工作。市民政局围绕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倡导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市气象局围绕世界气象日等时间节点,举办气象主播选拔比赛、气象科普讲解员比赛等特色活动,普及气象和防灾减灾等科普知识。市地震局组建防震减灾科学传播师队伍,研发防震减灾系列科普机器人,探索“互联网+地震科普”“台站+地震科普”等工作新模式。市统计局组织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面向社会开展统计数据科学解读。市总工会推动基层工会在职工书屋、厂区等普及科技知识,利用五一嘉年华主题活动、知工APP、天津工人报、津工e家、网上知识竞赛答题等多种线上线下平台载体,加强科普宣传。团市委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组建各种形式的科普小分队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科普活动。市妇联举办“三八”健康杯妇女健身展示大赛、家庭儿童创意节、系列健康知识讲座等品牌活动。市社科联、市社科院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天津市社会科学普及周、社科千名学者服务基层等科普品牌活动。天津警备区协调驻津部队围绕国防教育日、海军节、空军节等开展科普进军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普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举办全市性品牌科普活动。以智能科技为主题组织天津市科技周活动,普及智能科技知识,推动天津智慧城市建设和智能科技产业发展。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主线,组织天津市全国科普日活动,动员全市各区、各系统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每年科技周、科普日全市开展2000场以上科普活动,营造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任务

推动建设高水平的现代科技馆体系。加快市、区两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各类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全面提升科普服务能力。

2.措施

——规划建设现代科技馆体系。2019年研究制定天津市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规划,2020年推动纳入市“十四五” 规划。发起成立天津市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推动我市科普教育场馆的协调联动发展,实现整体水平提升。启动天津科技馆智能化场馆建设项目,2019年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完成软件开发和运行。面向涉农区和重点人群开展流动科技馆服务。2019年各区研究制定区级科技馆体系建设规划,2020年推动纳入本区“十四五”规划,加快区级科技馆的建设与提升工作。(责任单位: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各区委、区政府)

——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发挥科普教育基地作用,提高科普服务能力。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面向社会开放科研平台、成果展览场馆和生产车间;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发挥产业、专业优势,建设和发展一批专业科技馆、科技博物馆、科技成果展览(展示)馆等,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培育、认定一批市级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各区建设区级科普教育基地,形成市、区两级科普教育基地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各区委、区政府)

——拓展各类社会设施资源的科普功能。在自然和人文景观、旅游设施、公交地铁、文体场馆、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场所,普遍融入科技元素,结合全域旅游,大力发展工业、生态、风貌建筑、高校考察体验、科技文博场馆等科技主题的旅游项目,将科学、文化、艺术结合起来,提高城市品位,营造全域科普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三)基层科普阵地建设行动

1.任务

科普工作融入党建带群建、群建助党建制度体系,结合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园区普遍建设科普阵地,实现科普服务全覆盖。

2.措施

——加强基层科普阵地建设。按照“有组织、有阵地和设施、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的要求,坚持共建共享,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科普体验馆、科普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宣传栏等阵地和设施;依托园区、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指导站)等设置科普板块,融入科普内容,开展科普活动,2019年底前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科协、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和单位)

——发挥基层科协组织作用。街道(乡镇)全部建立科协组织,社区(村)普遍建立科普协会、科普小组等功能型科协组织,团结动员本区域内的教师、医护人员、科研人员、农技人员、乡土人才等,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鼓励高校、企业科协等组织科技人员深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科普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四)科普全媒体传播行动

1.任务

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户外电子屏、公共交通移动传媒等各类媒介,形成协同联动的科普全媒体传播体系,全面提升科普宣传能力。

2.措施

——实现媒体科普工作常态化。市级主要媒体和区级融媒体中心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天津日报、今晚报等我市主要报纸开辟科普栏目,并定期推出科普专版;天津广播电视台打造10档以上高水平科普栏目、节目,每周播出不少于20期,年播出时长1000小时以上;津云、北方网开辟科技、科普频道。区级融媒体中心参照市级主要媒体做法,开设科普节目、栏目。涉农区充分发挥乡村有线广播作用,针对本地群众需求经常性播出科普内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市科协、海河传媒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各区委、区政府)

——加强科普公益广告刊播力度。户外电子屏、公共交通移动传媒、楼宇电视等各类媒介安排专门版面、时段刊播科普公益广告,增加刊播频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建设“科普天津”辟谣平台。每月发布科学流言榜,提高市民识别伪科学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海河传媒中心等部门和单位)

——持续加大网上宣传力度。紧抓网络直播、微视频制作,适时推出科普宣传教育新媒体产品。“网信天津”政务微信公众号做好重点解读性稿件推荐。组织人民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北方网等属地新闻网站、今日头条等主要商业网站,以及16区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官方账号协同联动,对科普内容进行重点推送。组织网评力量在主要商业网站及新闻客户端全域科普相关报道后积极跟帖,利用网言网语进行评论引导。组织政务微博、媒体微博、网络名人和网评员等参与讨论,约请有关专家学者等积极撰写网评文章,积极引导互动环节的舆论走向。依托“津门里巷”等网评阵地,在微博、微信、论坛、贴吧等互动环节广泛转发优秀稿件,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支持科普工作的良好网上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五)科普产业助力行动

1.任务

促进社会科普资源开发,推动科普产业发展,繁荣科普创作,推动科普与人文有机结合,丰富科普文化产品。

2.措施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以项目支持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推广,支持科普动漫、游戏、音视频、展教具、益智玩具、图书期刊等科普资源开发。联合举办京津冀科普资源推介会,搭建科普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评选天津市优秀科普图书,支持科普图书的创作、翻译及发行,举办全国科普漫画大赛、科普微视频大赛等活动,开展科普文艺展演、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六)科普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任务

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的科普人才队伍,广泛吸纳有能力、有意愿、有时间,具备较高科学素养的人员参与科普工作,为全域科普提供人才支撑。

2.措施

——设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系列。2019年设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并开展评审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打造科学传播专家团队。聘任市区两级科普大使和科普讲师团,2020年市级达到200人、各区均达到50人,全市形成千名专家的规模。(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实施基层科普工作者培训工程。采取集中培训与分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轮训基层科普工作者,提升科普人员业务水平。2019年完成街道(乡镇)科普工作者培训,2020年完成社区(村)科普工作者培训。(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发展科普信息员队伍。大力推动“群主成为科普员,科普员成为群主”,在社区、村、学校等基层单位发展科普信息员,2019年底超过4000人,2020年达到万人以上,积极利用科普中国、科普天津等权威渠道的科普信息,转发科普材料日均超过1万条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七)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课程-活动-评价”体系,把科学普及和科技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开足开齐与科学素质相关的课程,保证师资和课时、实验设备达标。鼓励校内外教育结合,提倡科技教育与课堂教育、校园社团活动、素质拓展活动相融合,促进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习惯的养成。

2.措施

——全面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根据青少年不同阶段的年龄特征、认知水平和个性差异,将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贯穿学龄前、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不同年龄段与学段,2019年制定我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整体实施方案。2020年全面推进。(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质量。落实国家科学类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为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创造条件,引导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升科学认知水平,提高与科学素质相关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责任单位:市教委)

——加强高中阶段的科技教育。切实落实国家科学教育相关课程标准,鼓励学校开发开设多样化的科技教育校本课程,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探究精神,激发创新潜能,提高实践能力。(责任单位:市教委)

——提升大学阶段的科技教育。通过“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活动,增强科学精神,提升科研意识和能力,养成运用科学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与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营造浓厚的产学研学习氛围。组织大学生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教委、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

——促进课堂教学与科技活动的有效衔接。开展“科技活动课程化、科技课程活动化”教学改革,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资源的有效衔接与融合,加强对青少年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引导,提高科学认知能力,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念。(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协、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单位)

——建立科技教师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加强科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科技教师有计划地开展通识培训和专业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和继续教育计划,作为职业发展和职级晋升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八)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将科学素质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选拔录用、教育培训、综合评价全过程。通过科技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等途径,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掌握科技发展动态,充分认识科技对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2.措施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知识培训。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中增加科技内容,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公务员培训讲堂和组织专门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新知识新技术学习培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科技内容纳入教学安排,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大力加强党员科普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将科普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业务知识、科技知识等,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等部门和单位)

——拓宽党员干部科学素质提升渠道。充分利用“天津党建”数字化平台、天津机关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党建云、党务通等,做好对党员干部科技教育和在群众中的科技宣传工作。在天津党建网、天津市党建网站联盟各网站开设全域科普工作专栏、专区。利用天津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视频点播和直播功能,定期播出全域科普工作相关视频节目。利用天津手机党报、天津党建(天津先锋)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刊发全域科普工作相关信息和科普内容。组织有条件的单位制作推广图文、音视频、新媒体课件等科普宣传教育资源。在天津“党建书苑”及系列党建书屋宣传推介展示优秀科普读物。在“红色光影·电影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加强科普宣传。持续办好面向党员干部的公务员大讲堂、院士专家科技报告会。充分发挥天津市党员领导干部高新科技体验中心作用,鼓励科研单位和高新企业建立科普教育基地,扩大高新科技及其产品的社会影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九)城镇劳动者、居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加强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科技教育,促进城镇劳动者就业;科普工作紧密结合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面向社区居民,经常性举办科普教育和公益服务活动,提升城镇劳动者、居民的科学素质。

2.措施

——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的需求,组织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需求,以加强学习能力、职业技术能力、创业就业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从业人员科学素质;加快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紧缺人才,每年培训超过30万人。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职工创新争先,营造行行出状元的成才氛围。深入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建功立业新时代,发挥妇女在社会、家庭生活及科学普及中的独特作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

——加强城镇劳动者科技教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专栏、开设讲座,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向城镇劳动者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知识。各级工会要围绕提高农民工群体科学素质,加强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举办贴近他们需要的公益科普活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开展社区科普服务活动。各社区有计划地积极开展和承办各系统进社区宣传教育与公共服务活动,重点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生活、防灾减灾等知识,帮助老年人学习使用智能手机、生活类APP等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开展青少年社区科技教育活动,引导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十)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任务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加强农民科技知识培训,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生产技能,助力农民全面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2.措施

——建设农村科技示范体系。2020年认定10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每个涉农区培育认定10个以上区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农业科普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农民田间学校、农村中小学等教育机构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加强农村重点人群培训培育。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农业实用人才、乡村科技人才、农村干部等人群的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每年培训3万人以上。引领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创新创业,每年开展新农学堂、智爱妈妈等活动200多场,直接培训农村妇女1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能力。依托我市农业科技研究和推广机构,做好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筛选,2020年为广大农民推介50个新品种、50项新技术。健全覆盖全市涉农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体系,普及推广应用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每年开展科技下乡活动500场以上,普及种植养殖、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卫生健康等知识。每个涉农区每年组织农民参加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5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十一)科技志愿服务行动

1.任务:

发展200个以上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和5万名以上科技志愿者,动员科技工作者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园区,以所学所研报国为民、无私奉献,推动新时代科技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

2.措施:

——对接科技志愿服务资源与社会需求。各级科协组织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汇总各类科技志愿服务组织科技志愿服务资源,遴选服务项目,建立科技志愿服务项目库,向社会发布;征集社会需求,逐步建立企业科技需求库、社区居民科技需求库、科技惠农需求库等,促进科技志愿服务资源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积极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动员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围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科普中国e站等基层阵地,开展科技培训、科普报告、农技服务、义诊咨询、青少年科技教育等公益性科技服务;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地方和企业科技文化需求,协助做好科技服务供需对接,对标开展相关的公益性科技服务;在文化场馆、科技场馆、科普教育(示范)基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公益性科技服务;参与学雷锋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国际志愿者日等大型活动的科技志愿服务;参与基层公共科技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群众性科技活动的组织等工作,参与各级科协组织及其他单位开展的科技活动;为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其他生活困难群众等提供科技服务;开展互联网公益性科技服务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团市委、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各区委、区政府)

——培育科技志愿服务先进队伍和典型人物。积极选树一批先进队伍和典型人物,深入挖掘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增强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和服务基层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推动科技志愿服务行动蓬勃开展。(责任单位:市科协等部门和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全域科普进展情况汇报。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意见》和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全域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形成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市科协、市科技局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域科普工作实施,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全域科普工作有部署、有行动、有成效。(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等各部门和单位)

(二)完善政策保障

1.制定全域科普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关于支持全域科普工作的若干政策》,推出科普税收优惠、设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务、科普资源培育、科普基地建设、经费保障、科普项目资助等配套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加大科研项目科普化力度。政府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卫生健康等领域符合公开条件的科研项目要向社会主动开展科普宣传,并将科普工作成效纳入科研成果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等部门和单位)

3.发挥科普类研究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科技、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科普类研究开发项目的设立,重点支持青少年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普资源建设,不断促进科普工作质量的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科协等)

4.创建中小学科普示范校。制定天津市科普创新示范校评选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典型引领,增强创建科普示范学校的力度,努力发挥科普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头、辐射作用。(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科协等)

5.加大科普表彰奖励力度。遴选推荐科普图书、科普影视、科普动漫和科普展教具等参评国家和我市科技奖励;鼓励社会力量设立多种形式的科普奖;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社局等)

6.建立科技人员从事科普的激励机制。对参加市级以上科普活动等取得显著科普工作业绩的科技人员,可作为参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科协等)

(三)强化督察考核

对各区、各系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做好科普工作纳入各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协等)